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调研报告

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调研报告

问:保险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1. 答: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敏渗以判乎下三类: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掘拿悉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另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回访
    扩展阅读:
问:防范非法集资存在问题及措施
  1. 答: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存在问题:
    1、被害人数多,年龄偏大,受害群体广泛
    2、追赃困难、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维稳压力大。
    3、资金使用情况难以查明,非法占有目的难以认定,导致部分涉嫌集资***的案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性。
    4、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相当的人身信任性,因此报案率较低。
    5、作案时间长,部分案件案发后取证困难,立案后难以侦破;涉及被害人众多,无法一次性处理。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对策建议:
    一是对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
    二是应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整治。
    三是严格借贷融资机构准入标准和管理。
    四是整顿规范融资广告,加强防范宣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报告
  1. 答:去Google里搜索“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报告”一看你就会写了。
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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