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的调研报告

退役士兵安置的调研报告

问: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
  1. 答:提问者1997年12月当兵(98年的义务兵),99年退伍回到地方后,2000年由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并轿部门分配工作,尽管工作是挂职,不让上班,也是属于依据《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已经安置的退役军人了(在单位享受职工医保及社保,个人承担一部分,属于合法、正常的待遇),类似提问者这样的已经安置三年以上的退伍军人,这次与今年2月民政部提出的“清零行动”是无关了!除了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以外,民政部门不可能给予补助的,更不可能重新安置工作的。
    一、民政部今年2月启动的“清零行动”,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规定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经过清理查核后,予以相应的安置、退养等措施,补正以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对于退役军芹迹人安置上的瑕疵。
    二、依据民政部门(今后的退役军人事物部门)从建国后一贯的安置政策,是对具有法定安置资格的城镇兵源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稳定期只有三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内如果发生非本人原因的下岗、事业(比如单位改制、破产等),被安置的退役军人可以退回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重新安置;三年后民政部门不承担任何安置义务(谁也不可能绝首肆保证退役军人一辈子不断的安置的)。
    三、对于全国所有的退役军人(含转业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而言,一旦退役后就是曾经军人的普通公民了。现今对于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烈属等涉军公民而言的好消息:今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发布会颁布,对每一个退役军人(武警)悬挂“光荣人家”篇牌(仅是对于我们曾经军人的荣誉待遇!)!
  2. 答:你好,针对退伍老兵出台的一些优待政策都是由各级民政部坦散腔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的,所以这个问掘滑题建议你及时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确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我的答案。让衫
问:关注退役士兵,落实工作问题
  1. 答:解决问题要靠组织,可以把自己的问题反映给部队,由部队出面,问题就好办多了。
退役士兵安置的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