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醉驾案件难点调研报告

关于办理醉驾案件难点调研报告

问:急求一个 关于酒驾入罪和的案例评析报告 格式是:一、本案中的法律问题的归纳和提炼 二、对上述法律问题的
  1. 答:在线吗 你的报告写完了 可以传给我一份吗
  2. 答:我也是自考法律的,能把案例分析报告发给我一份吗?QQ215381164,非常感谢
  3. 答:我也是自考法律的,咱俩可以相互交流一下QQ405182684
  4. 答:唉,从两个方面分析就可以了。一、从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行游裂慧为与国家神答机关形象和公信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二、从行为源手人犯罪主观方面,论证酒驾入罪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根据。
问:办理醉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 答:法律主观:
    醉驾属于刑事案件。醉驾已入刑,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犯此罪的,处拘役盯缺,并处罚金。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凯派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羡丛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醉驾的指导意见
  1. 答: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搏猜郑面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兆首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意见》强调,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基颂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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